第三方催收信用卡欠款引发投诉案
2022-01-25 10:48:13 稿源:
        案例简介

当事人投诉,称其在A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后未及时还款,该银行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催收公司持续向当事人工作单位打电话,称其本人恶意透支,单位人事部门告知当事人如无法解决此纠纷,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其辞退。当事人认为,第三方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个人合法权益,要求该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停止对其单位的电话骚扰。

处理过程

据了解,当事人在A银行的信用卡逾期欠款已超过90天,A银行按照信用卡逾期处理流程,将当事人转给第三方公司进行催收,由于当事人还款意愿不强,催收公司通过一些渠道找到当事人单位的电话进行催收。

经核实,一是A银行保存的当事人办卡资料中确实没有登记其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方式,非银行主动向第三方公司提供信息;二是第三方催收公司在催款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擅自利用未经当事人认可而取得的单位信息向其单位人事部门传播其恶意透支的信息,对其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有可能引起当事人失业;三是银行授权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欠款时,承担着加强对催收公司催收方式与手段监控的责任和义务,对催收公司采取不当方式进行催收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纠正。

处理结果

当事人对A银行未泄露个人金融信息的解释表示认同,希望该银行通知催收公司停止向其单位传播恶意透支信息,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A银行已通知第三方催收公司停止不当催收,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外包业务管理。

法律分析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本案中,银行将信用卡欠款外包给第三方催收,不违反现行金融监管规定,但第三方向债务人所在单位催收的方式不妥,银行在将催收业务外包的同时应加强管理,做好风险管控。    

案例启示

本案由第三方催收公司采取不当方式向欠款未偿还的信用卡持卡人单位催收欠款而引起。总结类似投诉案件可以看出,尽管银行将信用卡欠款转交第三方催收的做法减轻了银行自身的追债压力,但实践中银行也面临着催收外包管理的潜在风险,一是需向第三方提交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信用卡卡号等相关信息,存在客户金融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二是第三方公司催收方式粗放,有可能对客户个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银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因此,银行业机构在授权第三方进行债务催收时,应明确客户信息提供方式、渠道,严格控制客户信息知悉范围,与第三方催收公司签订内容完整、权益明确、责任具体的合同,详细约定催收方式,明确有关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因客户信息泄露、第三方不当催收引发相关风险。同时,信用卡用户也要在可承受范围内透支信用额度,一旦透支发生无法偿还,就会在征信系统中留下“征信污点”,如属恶意透支则可能面临触犯《刑法》的危险。